2026-09-17

浏览量: 94
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7号 | 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的公告

简介
*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       告2026年第117号根据工作实际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3号(关于公布废钢铁范围)。本公告自2026年8月15日起生效。特此公告。海关总署2026年8月12日
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