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9-17

浏览量: 103
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 | 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
简介
*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        告2026年第114号根据工作实际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特此公告。附件: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 海关总署2026年8月9日
详情